海关总署:初步测算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1.32万亿元,同比增长5.7%
发表日期:
{"time":1753871918825,"blocks":[{"id":"3jmp_G6s73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,请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,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、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2025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"}},{"id":"8dG9SI565e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文章内容节选"}},{"id":"fuKfPZl9Bn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Q请问上半年跨境电商的出口情况如何?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小包裹加征关税之后,相关的影响有多大?跨境电商商品对美国以外其他市场的出口情况如何?谢谢。"}},{"id":"-WQSFsTG1w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回答"}},{"id":"rlCukmes2p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吕大良:"}},{"id":"H-xwPp1v7j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谢谢您的提问。按照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统计调查制度,跨境电商的统计调查频率是半年报和年报。上半年的跨境电商正式统计数据将于10月份发布,这里我先提供一个初步的测算数据。上半年,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1.32万亿元,同比增长5.7%。其中,出口约1.03万亿元,增长4.7%;进口约2911亿元,增长9.3%。您关心的按照主要市场、商品等分组情况,请关注我们10月份发布的正式数据。"}},{"id":"M6dFSfKqck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这里我也想说明一下,跨境电商统计本质上是一种分组统计,即从进出口总值中区分出跨境电商进出口。我们发布的月度、季度和年度进出口数据里,均已包含了跨境电商的进出口。"}},{"id":"byKMThLtk9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跨境电商是快速连接各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“数字桥梁”,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,日益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。您提到有的国家对跨境电商人为设限,我们认为并不能改变跨境电商本身的优势,也不会改变国际贸易数字化发展大势。我们愿同全球各国一道,加强合作与交流,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。谢谢!"}},{"id":"nDz5S73clq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信息来源: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"}},{"id":"P-Z853kf5X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 "}},{"id":"xerUVKygdC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 "}},{"id":"hZNw3x1PL3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免责声明:"}},{"id":"ZzM18QEMqx","type":"paragraph","data":{"text":"本站转载、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 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"}}],"version":"2.22.2"}